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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龍圃古蹟捐贈港府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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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一知, 於 22-10-20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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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香港誌, 港情港話

龍圃古蹟捐贈港府拒收(蘋果日報, 2007/10/21)

【本報訊】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口講保育,卻拒絕接受私人古蹟捐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政府會建議有近70年歷史的深井龍圃大宅業主李韶夫婦自行成立基金,管理這座二級歷史建築,政府不會接收,只出資維修,條件是龍圃需對外開放。一心將大宅送給政府的李韶未有回應,其妻坦言失望,認為政府「縮沙」。



建議業主自行成立基金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透露,正與李韶夫婦商討活化龍圃的計劃,稍後建議李氏家族成立慈善基金,管理大宅及對外開放,業權繼續由李韶擁有,維修及翻新則由政府出資,相信較之成為康文署轄下公園更理想。

被評二級歷史建築的龍圃,去年7月鬧出清拆風波。已故慈善家李耀祥第五子李韶,幾經波折才以1億元從家族當權派手上購入龍圃,並打算捐贈給政府回饋社會, 理由是自己年紀老邁,希望政府代為打理,但捐贈條件是政府先定出發展龍圃的計劃。然而至今逾一年,政府一直未提出任何方案。

本報曾嘗試聯絡李韶,未能成功。其妻梅以菁則對林太公開表示不會接收龍圃頗感意外,她透露林太早在施政報告公佈前,已提出有關建議,她認為與他們當初捐出龍圃的想法南轅北轍,「我就係唔想自己管理,但家政府想我自己管理番,仲要跟足政府規矩,又要對外開放。」

據了解,李韶曾向林太表達希望在大宅內保留小部份地方作為紀念其父李耀祥之用,當時被林太以公帑不能用於紀念私人為由拒絕。至林太提出由李家自行成立基金管理龍圃時,即說可任由李韶決定如何裝修大宅,令李韶對政府的建議沒有太大反對。

發展局發言人重申,政府並非不再接收任何私人捐贈的古蹟或歷史建築,但會逐次視乎個案性質,不排除再有私人捐出古蹟時,會以龍圃的方式處埋。

龍圃大宅小檔案

興建年份:1948年開始,歷時約20年
地點:深井青龍頭,毗鄰私人屋苑浪翠園
面積:8.5萬平方米,相等於半個維園
興建者:已故慈善家李耀祥
大宅設計:由維修北京故宮的中國建築大師朱彬設計,建築充滿故宮色彩。大宅依山傍水而建,糅合中西文化與宗特色
歷史評級:二級歷史建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最後更新 : 22-10-20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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