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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家:景賢里受損影響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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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一知, 於 23-09-200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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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香港誌, 港情港話

專家:景賢里受損影響評級(蘋果日報, 2007/9/23)

【本報訊】列作暫定古蹟的司徒拔道景賢里,古物古蹟辦事處正研究其歷史與建築價值,以決定是否需進一步列為法定古蹟。古蹟專家指,景賢里是本港僅存的四間中式大宅之一,絕對具資格列一級歷史建築,但大宅內部若損毀至無法修復,將減低列法定古蹟的機會。



中文大學歷史建築研究組研究發展主任羅嘉裕稱,景賢里屬上世紀民國初期興起的「中國古典式樣新建築」,是本港僅存的四間該類中式大宅之一,其餘三間分別是虎豹別墅、龍圃及何東家族的山頂道曉閣園,以景賢里的歷史年份及建築風格,絕對有資格列作一級歷史建築物,即一旦受清拆威脅,很大機會被政府宣佈為法定古蹟。

羅嘉裕曾為古物古蹟辦事處撰寫元朗八鄉植桂書室與深井龍圃的研究報告,兩者均獲古物諮詢委員會進行歷史建築評級。他說若景賢里內部損毀嚴重,去到無法修復地步,可能影響古物諮詢委員會將它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物的決定,「評級考慮興建年份同建築風格,好注重原本性。如果好多係後來補上去,就冇咁大價值,只係海洋公園集古村。」

他說當日景賢里被發現遭清拆時,工人正對大宅外部施工,顯示內部已經「拆得七七八八」,事實證明,古蹟辦日前進入大宅發現很多仿宮廷式裝飾均被鑿走,令景賢里能否列法定古蹟存變數。發展局表示古蹟辦仍在撰寫報告,有結果時會向公眾交代。

政府曾回信前業主

現時政府會將具歷史及建築價值的建築物,進行三級制評級,以一級最高。當建築物受到清拆威脅,政府便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它列暫定或法定古蹟加以保護;若沒有清拆威脅,政府便不行使權力,故部份法定古蹟的歷史價值,隨時及不上一些一級或二級歷史建築。

另外,為前業主邱木城寫信予民政事務局的建築師廖宜康稱,曾收到政府回信,但拒絕透露內容。

最後更新 : 23-09-200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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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波比星 (註用用戶) 於 27-09-2007 02:11

作者: 波比星 (註用用戶 ) 於 27-09-2007 02:11

「保護古蹟」跟「公眾利益」及「地區發展」幾點,我相信三者必須衡量而從中得以平衡的,大家生活在城巿當中,若然大家太過於側重一點,相信必然引起社會矛盾,這正好反映今日既香港情況,絕不是個好現象。 
 
但是,這個論點絕對不是想令「保護古蹟」睇成更為「阻人發達」之事,只是個人認為,保護古物,尊重歷史,是公民既責任,從小就要教導,大家是要自發性地去做,不需要政客或其附屬團體去「代表」我們去爭取,更加不需要用暴力抗爭既手段,大家想見到的,應該是大家協商,共同努力去保護歷史,尊重城巿文化遺產,無論是巿民也好,發展商也好,政府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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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古蹟=阻人發達?

作者: 波比星 (註用用戶) 於 27-09-2007 01:59

保護古蹟=阻人發達?

作者: 波比星 (註用用戶 ) 於 27-09-2007 01:59

知道一知兄上次的留言,我想補充多點,這是個人意見。 
 
香港係個功利至上既城巿,無人可以否認;每分鐘都係個賺錢既機會,香港人現實主義從來行頭。 
由於地方細,導致寸金尺土,城巿每一個地方都係講緊「效益」同「回報」,所以好多建築物都係十年見一次可能下個十年就拆…點解?就係「現實至上」呢個問題。 
 
至於講香港人既心態,永遠就係「唔燒到自己埋身關人x事」果隻,或者鐘意「襯熱鬧」「見人多就埋邊面」、或者係「別有用心玩炒作」,所以,真正有心保護古蹟既人,唔太多也唔係咁有能力。 
 
我想特別講「別有用心」呢個點,先此聲明,我政治上保持中立,並非針對某一派別 
 
我認為香港宜家有個情況:好地地一件事情只要有乜乜議員物物「自稱代表」既人加入的話,好快就會變成炒作、博見報,爭政治本錢既運動,簡單黎講,即係將件事變得「政治化」;可能有d人會話,如果呢d群眾運動無佢地做代表又點會能夠動員?不過我知道的是,好多人提出既「西方例子」當中,好多古蹟經過研商後將之「拆件重置」既事例都有唔少,係咪就話「皇后」不能拆件重置偏要留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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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古蹟=阻人發達?

作者: 波比星 (註用用戶) 於 27-09-2007 01:58

保護古蹟=阻人發達?

作者: 波比星 (註用用戶 ) 於 27-09-2007 01:58

知道一知兄上次的留言,我想補充多點,這是個人意見。 
 
香港係個功利至上既城巿,無人可以否認;每分鐘都係個賺錢既機會,香港人現實主義從來行頭。 
由於地方細,導致寸金尺土,城巿每一個地方都係講緊「效益」同「回報」,所以好多建築物都係十年見一次可能下個十年就拆…點解?就係「現實至上」呢個問題。 
 
至於講香港人既心態,永遠就係「唔燒到自己埋身關人x事」果隻,或者鐘意「襯熱鬧」「見人多就埋邊面」、或者係「別有用心玩炒作」,所以,真正有心保護古蹟既人,唔太多也唔係咁有能力。 
 
我想特別講「別有用心」呢個點,先此聲明,我政治上保持中立,並非針對某一派別 
 
我認為香港宜家有個情況:好地地一件事情只要有乜乜議員物物「自稱代表」既人加入的話,好快就會變成炒作、博見報,爭政治本錢既運動,簡單黎講,即係將件事變得「政治化」;可能有d人會話,如果呢d群眾運動無佢地做代表又點會能夠動員?不過我知道的是,好多人提出既「西方例子」當中,好多古蹟經過研商後將之「拆件重置」既事例都有唔少,係咪就話「皇后」不能拆件重置偏要留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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