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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政府霹靂手段補救 景賢里已遍體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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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一知, 於 16-09-2007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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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霹靂手段補救 景賢里已遍體鱗傷 (明報社評, 2007/9/15)

 【明報專訊】古 色古香的景賢里,外貌被拆得「溶溶爛爛」之後,政府及時出手,以霹靂手段將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暫時使這幢具文物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免受煎皮拆骨之苦。 但是景賢里現在使人不忍卒睹的慘狀,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只是政府長期以來於保育文物方面不夠積極,以致要在最後一刻才急急出手挽救。

 


環保團體長春社本周二發現景賢里有異動,立即通知發展局和新聞界,對凡事都講求程序的政府而言,能夠這麼迅捷制定政策,決定保育景賢里,並完成所需法定手續,前後只是4日時間,效率算是超高,亦兌現了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決定拆卸重置皇后碼頭時,答允日後會致力保育的承諾,也使她和政府可以稍為清洗一下只顧發展、忽視保育的污名。但是若沒有一套更完善的保護有價值建築物的政策與程序,類似景賢里的事故,將陸續有來。

  以景賢里為例,2004年中,古物及古蹟諮詢委員會已經討論過,認為有文物價值,但是政府過去3年一直未有積極推動保護景賢里,更遑論啟動把它列為法定古 蹟的程序。昨日林鄭月娥講到這段「歷史」的時候,推說業主難找,其實景賢里原業主邱木城(他到今年7月才以4.3億元出售景賢里),過去3年許多記者都採 訪過他,邱先生根本不難找,問題是相關官員有沒有積極去尋找他。另外,假如過去3年邱先生確實有意不與官方接觸,政府只要公開表明欲把景賢里列為古蹟,基 於利益攸關,邱先生還會迴避政府嗎?

 昨日,政府火速把景賢里列為暫定古 蹟,不過,古物及古蹟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們昨日作出這項建議前,還來不及到景賢里實地視察。據林鄭月娥昨日透露,去年底當邱木城還是景賢里原業主的時候,政 府只曾獲准派人入內看過一次,隨後有過什麼決定,她未有交代。上述過程,顯示政府處理景賢里的程序,有不少疏漏之處,業主會否以此司法覆核政府的決定,仍 值得觀察。總之,從事態發展,有理由相信政府過去根本未有積極推動把景賢里列為古蹟。昨日的霹靂行動,固然是為了救景賢里,但掩藏不了官員疏忽怠隋,致使 景賢里如今遍體鱗傷的事實。

 景賢里是私人產業,一直未被列為古蹟,理論上 業主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有權對屋宇作任何處理。過去政府曾經處理過羅便臣道猶太廟、甘棠第和屯門馬利遜樓等,這3宗個案的業主都是宗教界,以不牟利為目 的,較易商量;景賢里業主近日的動作,相信是為拆卸重新發展鋪路,因為事態鬧得沸沸騰騰,如果只是裝修,業主早就應該現身澄清了,因此這次政府恐怕要跟欲 牟利的業主談判了,過程中可能會遭指摘侵犯私人財產。事實上,如果景賢里早被列作古蹟,相信無人會花錢發展這個燙手山芋。昨日,林鄭月娥說會與業主談判, 又聲言若談不攏,政府不惜打官司,但我們深怕政府過去幾年處理此事的失誤,在賠償談判或是對簿公堂時,可能會處於較不利位置。

  按現行規定,政府只有以公帑把景賢里買回來一途。保育需要付出代價,而且十分昂貴,特別是香港土地有價,在保育意識空前高漲下,日後政府會遇到更多類似景 賢里的事件,若每次都要花巨額公帑購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支出會非常龐大,政府應該研究是否可以換地方式來處理,只要有明確準則和設立有效機制,避免淪 為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之弊,換地安排也可以增加業主交出建築物的誘因,值得考慮。

最後更新 : 16-09-2007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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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 景賢里, 古蹟, 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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