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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警署建築群的可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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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一知, 於 03-08-200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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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香港誌, 港情港話

趁域多利監獄開放日之勢,第一站是中區警署建築群。這棟建築群包括了十八幢建築物,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域多利監獄
《南京條約》未簽定前,查理義律便於1841年1月非法佔據港島,並於8月建成域多利監獄,是英人在港島建成的第一座永久性公共建築物。


中區警署
中區警署內歷史最悠久的建築物是建於1864年之大樓,1905年加建1層。其後,警署逐漸擴建。


前中央裁判司署
中央裁判司署於1913年動工興建,翌年落成。原址為另一所可能建於1847年的裁判司署,後來被拆卸,以便興建現時之中央裁判司署。建築物十分雄偉,正面採用希臘古典式建築,建有宏偉的石柱,護土牆則以花崗岩砌築而成。


可 以看到,這組建築群標誌著法律及紀律,由拉人、審判到囚禁都在這個小小的區域完成,提供「司法一條龍」服務。保留這座建築群的原貌極為重要,原因不是甚麼 集體回憶(大部分人都沒有也不想坐牢入衙門),而是其完整性可反映香港歷史變遷,是香港最珍貴的歷史痕跡。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館長許日詮便曾在專欄這樣寫 道:


中區警署、域多利監獄是兩個相連的建築群,被譽為香港的紫禁城及萬里長城。試想想,如果我們將紫禁城變作六星級酒店,或將萬里長城用作節日市場,會是怎樣的呢? (信報財經新聞 2004-11-09)


或 者你會問,這個只有百多年歷史的建築群與紫禁城的數百年歷史,怎能相比?單純從時間上看當然沒得比,可是我們要留意,我們今日認同的香港故事,很不幸,不 是那個曾經盛產莞香而得名的「香港」,而是那個後來成為「東方之珠」的殖民地「維多利亞城」。試問香港除了域多利監獄,還有哪一座建築比「維多利亞城」的 歷史更悠久?



特區政府怎樣對待中區警署建築群呢?(以下普通字體為本人意見)


2003年1月董建華發表施政報告,提及將中區警署建築群一併推出招標,讓私營機構發展為零售、飲食和文娛區。招標示宜由旅遊事務署負責。


2003年2月中西區議會多名議員不滿古蹟交由商界發展,擔心變成「第二個蘭桂坊或蘇豪」。


在一個未脫離「口腔期」和「肛門期」的官僚架構,古蹟群的命運當然又是飲飲食食掃貨消費。政府多番表示以保存歷史建築為首要目標,可是,招標不由掌管文化藝術政策的民政事務局或專事古物建築保護的古物古蹟辦事處作統籌,卻交給旅遊事務署負責,表明了甚麼?


表明了:中區警署建為群只是一項「口腔期旅遊」(以之區別文化旅遊)的招財計劃。


2004年7月何東家族在內的五個家族建議,成立5億基金,將建築群改為藝術發展廊及博物館,並交由港大營運。


2004 年9月何東家族後人發表公開信,表示與特首會面後,政府否決他們的計劃,以非牟利方式保存中區警署古蹟群的建議。政府指不宜更改公平競爭原則,「不應以直 接撥地形式將古蹟群批予某一組別人士」。董建華會晤時認為何東家族的建議很好,但以「時間倉卒」為由拒絕接納建議。


政 府說沒錢保育,要引入私營機構來營運古蹟。好了,現在有人拿5億出來給你保育,政府又推三推四,甚麼「公平競爭」,根本荒謬。政府發展古蹟的方向有二:牟 利與非牟利,後者包括政府動用公帑將之改作博物館用途。只有政府決定將建築群作商業發展,才要公開招標,如果不作牟利發展,有甚麼好「競爭」?政府自行把 甘棠第改作孫中山博物館,是不是也應該「公平競爭」,讓自己也跟人家一起入標呢?而「不應以直接撥地形式將古蹟群批予某一組別人士」,嘿,數碼港不是先例 嗎?


至於「時間倉卒」,更令人費解。究竟有甚麼倉卒?是不是董建華當時雙腳已隱隱作痛,知道撐不過2005年呢?


2004年10月25日,三百名市民手牽手圍繞中區警署建築群遊行一周,要求政府承諾建築群內的十八幢建築物「一間也不能拆」,並於招標發展程序中,強制加入文物保護條款。


2004年11月立法會民政事務委會通過,要求政府擱置建築群的旅遊發展項目招標程序。


天星的抗爭引起大家注意,但大家又記不記得當日有關中區警署的抗爭?


2004年11月,古物諮詢委員會歷史建築及結構小組主席劉秀成說,域多利監獄入口大樓(即F倉),因曾作多次改動,已不是歷史建築物,不一定要保留。劉秀成解釋,委員會決定基於3項考慮:


1.入口大樓於50年代才建成,該址原來的建築物於1913年已拆卸,因此並非歷史建築物;

2.入口大樓室內的混凝土柱,與建築群的石柱不同;

3.入口大樓外貌與建築群不協調。


他又認為「全部保存是不切實際的」。他舉例,法國人最初反對在羅浮宮興建玻璃金字塔,最後「大家都愛上了」,顯示歷史建築物在改動後是否為人接受,視乎設計師的本領。


2003年,古蹟辦向中西區區議會提出完全保存築群內十八幢建築物,為甚麼在2004年突然又說F倉可以拆呢?據推測,F倉鄰近蘇豪區,將之拆了,有助將監獄貫通,形成一個「大蘇豪」。


但F倉改動過便失去價值嗎?前文所述,中區警署在1905年加建了一層,其後逐漸擴建。「加建一層」不是改動?


是不是風格協調不是關鍵,關鍵是建築群整體代表了甚麼歷史,正如我們很難想像故宮可以拆去裏面任何一個小建築物。


多次改動便不是歷史建築物,更難理解。歷史,不是就是改動的記錄嗎?按此理解,香港由漁村變成都市,改動太多,並不是一個有歷史的地方,只有繼續成為漁港,千秋百世,才有歷史。


至於羅浮宮的例子,真是人人都舉,舉得太爛。你們還舉得了甚麼例子?讓我多給你們一個參考:在北京故宮加入Star Bucks建築,中國人還愛死了呢。


「看設計師的本領」,說得好,沒錯,貝聿銘對了,法國人當初錯了,但請不要自以為是貝聿銘。如果世間上有那麼多貝聿銘,貝聿銘還叫甚麼傑出華人?何況,這是引喻失當,貝聿銘是在羅浮宮加建金字塔,如果反過來法國把羅浮宮部分拆卸了,你看今天會不會受法國人歡迎?

最後更新 : 03-08-200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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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 中區警署, 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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